5月21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环智国际大厦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高志刚出席会议。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经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管委会、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理事会无记名投票,会议讨论通过理事辞任和增补事项。增补发展规划处处长张西恒、学(研)工部(处)副部(处)长江晨为理事。
高志刚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基金会坚持公益初心、规范运营管理,在资金募集、项目实施、内部治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获评3A级社会组织,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他强调,基金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正确办会方向,紧扣学校“十五五”发展目标,主动融入学校中心工作;要拓宽筹资渠道,深耕优质公益项目,强化与社会各界、校友的联动,持续做大基金规模;要严守合规底线,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5 年财务报告》《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5 年工作报告》《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6 年工作计划》及《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6 年预算》。
源|合作发展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