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讲坛|娜塔莉娅・阿连金娜:欧亚法律体系的比较视角——传统、移植与转型

时间:2026-05-28浏览:11

5月26日上午,海外讲坛第197讲“欧亚法律体系的比较视角:传统、移植与转型”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简称“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综合楼107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吉尔吉斯斯坦国立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尚合讲席”娜塔莉娅・阿连金娜主讲,由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讲师蒋天一主持。

讲座中,娜塔莉娅从欧亚大陆作为复杂多层次的法治空间切入,系统阐释了该区域比较法学的整体框架。她指出,欧亚地区的法律体系呈现混合性、过渡性的鲜明特征,融合了大陆法系、社会主义法系、伊斯兰法系等,法律改革较快且具有实验性,深度关联国家建设与政治进程。她梳理了比较法学的发展脉络,剖析传统比较法以“寻求相似性”为核心的范式局限,强调比较法研究应秉持功能主义视角,跳出表层的规则对比,聚焦社会问题解决逻辑。

娜塔莉娅结合婚内财产赠予等典型案例,对比中国、俄罗斯、中亚国家、伊朗、巴基斯坦的不同裁判逻辑,揭示类案异判背后蕴含的文化与制度差异。此外,她重点介绍了去殖民化比较法理论,批判以西方标准为中心的“全球单一法治模型”,以2003至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为例,揭示其隐含的法律等级化与新殖民主义倾向,并主张比较法的核心是理解与包容差异,而非消除差异。

在问答环节,师生围绕文化与习惯法的区别、长老法庭的运行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效力与救济等问题提问,娜塔莉娅结合吉尔吉斯斯坦本土实践逐一细致解答。

本次讲座以开阔的国际视野与深厚的理论积淀,系统剖析了欧亚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法律移植与现代转型,深化了师生对比较法学、区域法治发展的认知,为上合组织框架下法治交流与学术合作提供了理论参考。 


源|国际交流处、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

文|汪辰轩

图|汪辰轩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