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市规划纲要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高水平开展区域国别研究,不断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决定实施2026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请人围绕《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市高校全职在岗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二)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鼓励组建跨校、跨学科研究团队。所列团队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人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本人决策咨询成果曾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部委、上海市委市政府采纳。前期成果应与本次申报研究方向一致。
(四)不得以本人或团队成员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课题结项。
(五)实施周期内,申请人须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至少有2篇决策咨询专报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获得肯定性批示,申请人须为上述成果第一作者,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须积极承接与项目相关的两委约稿任务。
三、申报办法
申请人填写《2026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填写《2026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6月16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八份),《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申请人须按照评审通过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推进实施,不得自行变更重要事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成果形式等)。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两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审核。逾期未提交或结项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根据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3953163310
科研处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