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涉外与自贸区司法实务,推进沪疆法治人才培养 ——郑少华校长赴新疆法院系统调研交流

时间:2026-08-26浏览:10

8月25日至26日,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郑少华带队赴新疆开展调研交流,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院校合作协议,共同搭建沪疆法治人才共育、理论实务共研的协同平台,助力新时代法治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法治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志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万军等出席活动。

迪里夏提・沙依木对上海政法学院长期以来给予新疆法院人才建设、学术研究方面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新疆承担服务国家向西开放的重大使命,涉外司法需求持续增长,但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储备不足,干警法学专业背景占比有待提升。本次院校合作,是共育法治人才、共促司法发展的全新起点。迪里夏提・沙依木希望院校双方进一步细化落实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法学理论和边疆审判实务深度融合,在干警学历提升、涉外法治研究、生态环境司法等领域精准发力,实现长远协同发展,共同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郑少华介绍了学校发展历程、学科布局与平台优势。他指出,学校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长期服务国家向西开放战略,与新疆司法系统有着深厚的合作渊源。郑少华期待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深化与新疆高院的务实合作,依托线上线下多元载体,推进法官与教师互聘互派、联合课题攻关、干警学历能力提升、学生实习实践双向落地,实现理论研究与边疆司法实践双向赋能,服务稳疆兴疆的现实需要。

韩万军介绍了新疆高院院校协同育人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新疆地域辽阔,司法实践场景丰富,期待依托合作框架,深化法治人才共育、智库协同研究,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投身边疆法治事业。

郑少华、周志豪签署院校合作协议书。

在新疆高院调研期间,郑少华参观了院史馆,走访了环境资源法庭,并以“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制度解读”为题,为全疆法官进行线上授课。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邓江源,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爽等出席学校与乌鲁木齐市中院签约活动。

郑少华、邓江源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双方代表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在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约座谈环节,郑少华指出,学校将依托实践教学基地,选派学生赴疆开展实习实践,同时邀请法官进校园开展案例教学,通过双向互动协同机制培育复合型法治人才,助力乌鲁木齐司法工作提质增效。邓江源对郑少华一行到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希望借助上海政法学院学科专业优势,赋能本地涉外审判、反制裁实务工作,锻造为向西开放提供法治保障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在乌鲁木齐市中院调研期间,郑少华走访了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乌鲁木齐国际仲裁院、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乌鲁木齐市观韬中亚法律服务中心、中联律师事务所等点位。

郑少华以“自贸区制度创新的若干问题”为题,为乌鲁木齐市中院、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进行专题授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疆华与郑少华开展工作交流,共同看望慰问我校援疆教师卢学英副教授、邢卓博士及辅导员郭平。郑少华代表学校向援疆教师赠送慰问品,勉励援疆教师立足岗位发挥专业特长,为新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学校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调研及签约活动。


源|合作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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