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1浏览: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现就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

二、评审依据及条件

见学生手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下发至二级学院

四、时间安排(与政府奖学金同步进行)

1.学生申报918—21,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

注意:获奖情况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最多填写3项,不接受校级以下获奖申报(奖项名称需填写完整,佐证材料按学院要求提交),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

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

2.学院初评及院内公示:922929日,辅导员、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评拟获奖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院级公示3个工作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和线上(学工系统)提交审核意见。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表:院级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导出,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名处、学院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

2.校长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系统内导出,一式一份。

3.评审报告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无需独立撰写,归并在本科政府奖学金评审报告和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中具体要求详见政府奖学金通知

4.所有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与网上系统的申报内容一致。

929日16:00学工系统上提交审核意见,同时将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评审报告和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报送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六、其他要求

1.同一学年,已获得院级推荐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学生不再参评校长奖学金(不可兼得)。

2.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3.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奖学金。获奖学生须切实履行榜样责任,主动参与学校(基层培养单位)组织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资助育人等主题活动,积极投身服务社会的公益实践。通过实际行动引领优良学风校风,弘扬奉献精神,扩大校长奖学金的示范引领效应。

 

联系人:孙晨语

地点:成德楼A302

特此通知。

 

 

学(研)工部(处)

2026年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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