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义乌市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时间:2026-10-12浏览:57


10月10日,学校与义乌市人民法院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在义乌市人民法院顺利举行。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潘牧天,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桦等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成建主持。

金桦对上海政法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义乌人民法院是全国最早拥有涉外纠纷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之一,积累了大量涉外审判实务经验。上海政法学院是国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双方携手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是院校资源互补、理论实务双向赋能的务实之举。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全力推动涉外法学教育与涉外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义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典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潘牧天代表学校向义乌市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给予学校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义乌作为全球知名小商品贸易枢纽,义乌市人民法院深耕涉外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积累了涉外司法实务案例,为学校涉外法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提供宝贵实践样本。潘牧天强调,双方将共建涉外法治实践育人平台,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协同开展法学课题攻关,提炼“义乌经验”,推动实践成果理论转化;搭建双向交流渠道,推进法官进校园、专家进法院互动机制。

双方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代表获聘义乌市人民法院国际贸易法律咨询专家。

学校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合作发展处负责人参加签约活动。

 

源|合作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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