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工作部署和学校相关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研)工部(处)复核和校级联合评审、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集体评审通过,学校拟推荐以下4名学生获得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名学生获得台湾学生奖学金。现进行全校公示。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拟推荐奖项 |
1 | 路瑶 | 法律学院 | 法学(民商法方向)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
2 | 陈伟铭 | 国际法学院 |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
3 | 蔡晓虹 | 法律学院 | 法学(民商法方向)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
4 | 黄家惠 | 法律学院 | 法学(民商法方向)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
5 | 李婉君 | 语言文化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台湾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
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9日。
师生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以到学(研)工部(处)当面反映情况。对反映意见有如下要求:
1.通过书面方式反映问题的,须署上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反馈联系方式,且反映的问题要求有理有据、证据确凿;
2.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
3.应坚持诚信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4.学(研)工部(处)对反映问题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
联系人:孙晨语
地点:成德楼A302
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学(研)工部(处)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