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方志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6-10-20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记录新时代上海发展实践,推动上海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三年一任期定期对上海方志专家库进行更新,根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可推荐专家2—3名。经审核入选的专家,将参加上海地方志书编纂、评审、咨询等相关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四)熟悉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具有地方志书、年鉴、史志类成果的编纂、评审、咨询等相关经历或研究成果。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志书编纂指导、评议审定、咨询论证等工作任务。已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推荐,“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按退休前情况填写。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上海方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审定。科研处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学校审定后,统一报送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三、材料报送

(一)为确保按时上报,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0月25日(周日)17: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推荐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三)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叶俊        办公室:求实楼206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上海方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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