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讲坛第61讲|“新《商标法》的学理评释”学术讲座顺利举办

时间:2026-10-28浏览:14

2026年10月26日上午,由我校科研处、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主办的“前沿讲坛”第61讲在汇知楼101会议室举办。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熊文聪应邀作题为“新《商标法》的学理评释”的专题讲座。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曹阳教授主持讲座并作开场致辞,知识产权教研室蓝纯杰老师担任与谈人。

讲座中,熊文聪教授从新修订《商标法》切入,厘清商标权的核心逻辑。他指出,商标使用是权利而非义务,三年不使用撤销规则正是该立场的体现。他提出,商标申请费本身即可发挥市场筛选作用,不必过度依靠行政管制;从法经济学角度看,直接管制并非降低社会净成本的最优选择。

随后,熊文聪教授以苹果iPad、农夫山泉、宝洁等为例,阐明商标的本质功能在于承载特定商品的商誉,并作为市场细分与定位工具。在此基础上,他辨析了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指出消费者利益在商标法中仅为反射性收益,商标法本质上是保护商誉的私法,对消费者的保护是间接的而非核心目的。

熊文聪教授还立足法律规范原理,指出当前实务中存在逻辑训练缺位的问题,并通过对比中美制度剖析驰名商标保护现存漏洞。他谈到,商标全类保护已从防混淆转向反淡化,需要在保护强度与公共空间之间寻求平衡。此外,他还探讨了商标注册审核中的事后标准追责、地名商标注册标准模糊等议题,呼吁对修法保持开放,依托民法基本原理指引商标法修订,落实合宪性审查。

在互动环节,师生围绕商标法是否有必要规定法定赔偿数额下限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蓝纯杰对熊教授的观点深表认同,指出其综合运用了各类方法进行法学研究,可供同学们写作时学习和借鉴,并提出法院可通过提高侵害商标权案件中的判赔比例,以经济杠杆效应推动平台调整,切实维护商标权的权益。

本次前沿讲坛聚焦数智时代法学前沿议题,切实帮助同学们打牢基础理论、纠正认知误区、训练体系化与逻辑化思维,落实数智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未来,学院将持续搭建学术交流实践平台,引导学生拓宽专业视野,培育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后备力量。


源|科研处、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文|顾婧童

图|郑艺鸿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