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2026—2027年度)的通知

时间:2026-10-29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青少年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促进成果运用转化,服务共青团重点工作,2026—2027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该类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课题由共青团中央发布。

2.课题分常规研究类和应用成果类。常规研究类以形成系统性理论成果、深度研究报告为目标,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供学理支撑、对策建议;应用成果类以产出可在工作中直接运用的实操成果为目标。

3.课题实行预立项管理。评审通过后发放预立项通知书;研究任务基本完成、阶段性研究成果通过立项审核的,发放正式立项通知书;全部研究任务完成、经结项验收合格的,核发结项证书。

二、选题范围

本次共发布45个课题,包括39个常规研究类课题、6个应用成果类课题,课题列表附后(研究指南详见申报系统)。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规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1.申报须完整提交课题组全部成员信息(不超过10人),确定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常规研究类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应用成果类课题负责人不作职称、学位限制。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仅可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在研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未完成结项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新课题。

4.申报时须独立提交1篇与申报选题高度相关、未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咨政报告,作为立项评审参考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申报资格:

(1)存在学术不端、违规失信记录,尚在限制申报期限内;

(2)申报材料存在伪造签章、虚假成果、虚构研究基础;

(3)依托单位未履行审核盖章程序;

(4)其他不符合申报公告要求的情形。

四、研究周期与经费

1.课题研究周期为12个月,自预立项通知书载明日起计算。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待正式立项后统一拨付。课题负责人为团内机关干部、团属研究机构在编人员的,全部研究经费由所在单位自筹解决,不列入课题资助经费范围。

3.课题经费支出仅限与本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开支,结题验收时须同步提交完整经费支出明细与票据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

1.填写申报信息表(截止11月10日)

拟参与申报的申请人请于11月10日前通过表单填写拟申报信息(填写链接:https://f.wps.cn/g/fx7d5BYJ/),科研处已建项目申报群,可与科研处或所在单位秘书联系进群。

2.预填申请书及提交电子版(截止11月11日)

拟参与申报课题的科研人员请于11月11日16点前在线填写申请书(https://qsnkt.ustb.edu.cn/app.Client/),并导出申请书提交科研处审核,未经科研处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得点击提交。

3.系统提交及提交纸质版(11月13日)

通过科研处审核的申请书方可在系统中点击提交,提交后请打印导出的申请书一式1份(不装订),完成课题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后,于11月13日11点前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立项

预立项评审结果将在“益小青”微信公众号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网站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课题负责人送达预立项通知。

课题启动满6个月,课题组须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通过立项审核予以正式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

七、结题要求

全部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组按照课题管理工作规程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结题评审,确定评审结果。结题评审评定为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初次评审不合格的,限期60日内补充完善结项成果;完善后仍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确认为不合格,不予结项。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取得联系。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室;联系电话:39225077;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2026—2027年度)清单.pdf

附件2.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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