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的通知》,我校申报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功获批。这是学校首次取得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资格,是学校继2024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之后,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上再次取得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校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自主培养能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本次申报工作启动后,学校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由校领导牵头抓总,人事处会同发展规划处(学科办)、科研处、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研究生处、图书馆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对标设站条件系统梳理学科基础,精细打磨申报材料、严把内容质量,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申报任务。
博士后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科研创新的生力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依托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是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关键载体,集中体现高校学科发展水平、科研创新实力与人才集聚效能。此次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成功获批,将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生态布局,对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引育高层次法治人才、组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深化产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学校将以本次新设流动站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央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博士后平台在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夯实师资后备力量、提升学科原始创新能力方面的独特优势。严格按照博士后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高标准推进科研流动站建设,紧扣涉外法治、新型城市治理法治、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持续完善博士后招收、培养、考核、激励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坚持以站聚才、以才强科,着力打造法治领域学术创新高地与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学校将持续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以科研项目赋能人才培养、以产业需求牵引学术研究,产出更多高质量、有影响力的法治研究成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赋能增效,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提供坚实法治人才支撑。
源|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