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赴上海市第四强制戒毒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54

为弘扬雷锋精神,充分发挥“无私奉献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崇高品质的教育意义,3月13日,经济法学院辅导员张慧老师带领优秀学生党员一同前往上海市第四强制戒毒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

强制戒毒所教育科科长带领师生参观了教育中心,并向学生们详细介绍了戒毒所的相关情况。强制戒毒所中心教育以“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为教育核心,分设交流室、音乐疗养室、心理咨询室、学习教室等场所,为戒毒人员提供良好的自我改造环境,最大程度保证戒毒人员的良好改造,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参加活动的学生还向部分戒毒人员宣讲了雷锋精神,以其无私奉献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的精神鼓舞戒毒人员,希望他们积极配合工作者的教育和引导,早日回归社会。经济法学院赵伟成同学和邓冰洁同学还对戒毒人员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为他们解决了各自的法律困惑,并鼓励他们加深法律意识,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社会公民。(朱莹、丁娜娜撰稿)

经济法学院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