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2023-9)

发布者:钱欣怡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1333

2023年4月19日,经济法学院召开第9次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书记郭斌同志主持,会议成员:党总支副书记叶卉同志、副院长肖卫兵同志、副院长曹阳同志、纪检委员剧宇宏。院长胡戎恩同志请假。分工会主席杨彤丹、团委书记汪雪苑、办公室主任陈维民同志分别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审议了一下议题:

一、审议学院拟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校区合作共建协议

陈维民老师介绍了学院拟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基本情况。曹阳副院长建议,合作共建符合方针政策,需要具象化到实处,后续深化、细化;肖卫兵副院长建议,协议草案尽快拿出,合作期五年要多一些附件,包括每年推进计划;叶卉副书记建议,学生实习和实践基地需细化落实实习、带教等事项;郭斌书籍指出,协议负责人需明确,落实责任后再细化、对接,形成的协议文本须向学校作专门汇报。

经充分讨论,与会成员一致同意继续推动学院拟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校区合作共建协议并同意由胡院长向学校报告。

二、审议学院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申报资助事项

肖卫兵副院长介绍了学院拟开展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申报资助的基本情况。郭斌书记认为,学院拟开展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申报资助的工作与开展有组织科研的目标一致,可以开展试点;同时,建议一是在资助项目类别尽可能与学校科研处保持一致;二是所使用经费应该明确经费来源;三是制订一个管理办法,为后续建立制度化的机制奠定基础。叶卉副书记建议,相关经费应做好筹划,若有经费超出部分也需提前做好预案。

经充分讨论,与会成员一致同意在建立相应机制的前提下对当年度获得学校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申报资助的本院教师学院按照1:0.5比例予以配套支持事项

三、审议学院拟与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合作事宜

曹阳副院长介绍了学院拟与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合作意向。郭斌书记建议,相关合作要细化合作事项、深化合作模式、扩大合作领域。

经充分讨论,与会成员一致由曹阳副院长代表学院继续与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推进该合作事宜。

四、审议学院拟与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合作事宜

曹阳副院长介绍,我院与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2019年已有合作,签约三年,今年双方达成续签意向;合作事宜包含赞助学生奖学金、开设实践实习基地、课程合作等事项,由曹阳副院长负责。郭斌书记提出,有关课程合作,要做好教学人员、教学计划、教材内容等的政治把关和教学质量把关。

经充分讨论,与会成员一致由曹阳副院长代表学院与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协商合作事宜。

 

 

经济法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