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基地消防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潘彤璐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064

2.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基地消防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1.00万元(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消防规范、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建筑面积24388.72m²,基地内建筑规格要求高,使用功能性质不同,每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功能各有不同。在服务期限内为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提供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需求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6)供应商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类型应包括:维护保养检测),并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

三、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装订成册,建议双面打印,1正本1副本。

2.截止时间:20256251000分(北京时间)(快递无法送达)

3.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318

四、评审时间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周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或质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

联系方式:潘老师;021-39225170

邮箱:pantonglu@shupl.edu.cn



上海政法学院基地消防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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