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的委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就基地新风和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6041
2.项目名称:基地新风和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预算经费:15万元
4.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内容: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经营范围包含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安装等相关内容;
2.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制冷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消毒相关能力认证证书》。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材料:1正本1副本1电子档(投标文件外,另需附单页投标人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和证件原件供递交资料时核查,没有授权文件和证件原件供核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11时00分(快递无法接收)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217室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3922517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