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保处)上海政法学院供水管网水平衡测试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者:潘彤璐发布时间:2026-07-07浏览次数:10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供水管网水平衡测试项目进行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供水管网水平衡测试项目

2、预算金额: 8万元

3、工期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资产状况,须提供年度年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投标单位简介、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上海市市场监督局颁发的CMA证书,同时持有水平衡测试服务专项认证证书,两类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倒算)承接过上海市范围内高校水平衡测试项目业绩不少于 3 个,须提供对应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合同需明确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签订时间,材料加盖公章,信息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中,持有上海市水平衡测试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2 名。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近 3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关系证明,证书所属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7101000分。

2、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成德楼A210室高老师(3922513839225013

3、相关要求:报价文件需进行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服务项目报价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业绩资料、资质材料;

6、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询价会时间、地点:

询价会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三天。

六、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法学院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3922513839225013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供水管网水平衡测试项目招标技术需求.docx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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