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支部: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校园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成果,根据上海市教委提出的《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五四青年节这一契机,校团委下发了关于举办首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号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现举办2013年艺术节活动之法律学院“声声中国情"红歌合唱比赛,诚邀各二级学院团支部前来参赛,并于4月28日前上报参赛队伍、参赛曲目,伴奏音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主办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二、参赛对象: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支部
三、比赛时间:2013年5月7号13:00
四、比赛地点:庸夫楼112
五、参赛曲目:参赛曲目为两首,一首红歌(红歌包含团歌和校歌),一首任选曲目,任选曲目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比赛当天请自备伴奏带)
活动负责人:杨鑫18801753791 张艺博18817329585
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艺术节活动之法律学院“声声中国情”红歌邀请赛评分细则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校园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成果,根据上海市教委提出的《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五四青年节这一契机,校团委下发了关于举办首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号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现举办2013年艺术节活动之法律学院“声声中国情"红歌合唱比赛,诚邀各二级学院团支部前来参赛,并于4月28日前上报参赛队伍、参赛曲目,伴奏音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主办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二、参赛对象: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支部
三、比赛时间:2013年5月7号13:00
四、比赛地点:庸夫楼112
五、参赛曲目:参赛曲目为两首,一首红歌(红歌包含团歌和校歌),一首任选曲目,任选曲目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比赛当天请自备伴奏带)
活动负责人:杨鑫18801753791 张艺博18817329585
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艺术节活动之法律学院“声声中国情”红歌邀请赛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