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研究生部、司法学校团委:
近日接司法局团工委《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队(手)工作的通知》(沪司团【2013】5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队(手)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项目及名额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队2个;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手12名(其中优秀团干部5名,优秀团员3名,优秀青年4名)。
二、 评选条件
(一)新长征突击队: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35周岁以下青年占本集体总数60%以上的团总支、教研室等青年组织、团体;
(二)新长征突击手:
1、优秀团干部:获2011、201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的团组织负责人;
2、优秀团员:一般是曾获2011-2012年度各类表彰的团员青年中的先进个人,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学生为主);
3、优秀青年:一般是曾获2011-2012年度各类表彰的团员青年中的先进个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各团总支推荐工作应按照群众民主评选、单位组织推荐申报的程序进行推荐,召开民主评选会,做好评选推荐;
(二)、新长征突击队各团总支可推荐2个(其中本部门不能超过1个),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员)推荐1名,新长征突击手(优秀青年)推荐4名(本部门不得超过2名);
(三)、团委就各团总支推荐候选人统计后上报校党委同意后报司法局团工委;
(四)、请务必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联系人:孙留华,39225051)。
2011—201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队(手)推荐表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