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上海政法学院首届器乐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4 18:5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我的中国梦”的伟大愿景,以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契机,展示我校大学生的风采,提升学生艺术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我校参与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进行积极筹备,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器乐大赛。


 


一、活动主题:


青春乐章,梦想启程


二、活动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个人参赛及自由组队均可。

三、比赛安排:


1.比赛形式:初赛、决赛。


(1)初赛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登台演出,演出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根据得分决定晋级决赛选手名单。


2.参赛形式及要求


(1)参赛形式分为中西乐器独奏、合奏。


(2)曲目积极向上,形式活泼生动,具有时代精神、创新精神,演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


3.比赛时间:


初赛:2013年11月19日


决赛:2013年11月26日


4.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11月5日—11月12日 9:00—16:00 庸夫楼底座 (双休日除外)


在线报名:网络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xiaoyuanwenhua2013@126.com


四、参赛要求:


1. 本届赛事特设钢琴专场,所有以钢琴为参赛乐器的参赛者须具有相关机构认定的业余十级水平及以上方可报名参赛(其余乐器不受此限制);


2. 凡参赛者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参赛者需提前半小时抵达相应比赛场地参加比赛,否则视为放弃;


4.比赛现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奖项设置:


民乐组、西乐组、钢琴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我校器乐类人才,积极鼓励和推荐有专长的学生参加,展示我校大学生的风采。


七、联系方式:


赛事联系人:陆偲琦      联系电话:13641608414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校园文化工作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首届器乐大赛报名表


      上海政法学院首届器乐大赛报名表 (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