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五四精神,构建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用高尚的艺术指导人,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现决定在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校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校园文化工作中心
三、主题
国之当歌
四、参赛对象: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学生组织
五、比赛时间和流程:
预选赛:
由二级学院自行举办初赛选拔,于4月4日前推选出一支优胜队伍进入决赛排练辅导阶段。
决赛:
5.6(暂定) 第十二周周二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比赛要求
1.各队伍人数不超过50人,不少于20人。参赛需演唱两首歌曲,从备选曲目中选择(见附件1),表演时间10分钟之内。
2.演唱时要求做到声音统一、演唱方法运用符合歌曲内容、节奏准确。鼓励分声部演唱,且做到声部均衡、和谐(加分项)。
3.演唱富有感染力,能够体现出歌曲的艺术性与音乐表现力。
4.每支参赛队须有一名指挥,指挥动作规范大方,节奏、手势准确。
5.钢琴伴奏。伴奏须与歌唱队伍配合准确默契(加分项)。
6.歌曲创新编排设计合理(加分项)。
7.参赛者歌唱状态积极,着装整齐统一,精神面貌良好。
8.观众方阵组织有序,出席率达到90%以上,遵守赛场纪律。
七、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演奖;创意奖;组织奖;优秀指挥;优秀指导教师等。
八、有关注意事项
各参赛队负责人由该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要求对合唱队伍的组织排练加强关心与指导,与校园文化中心工作小组紧密联系,推选有艺术特长代表和指挥参加专业培训。在充分展示出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同时,提高整体艺术水平。
各团总支接到本通知后望积极开展此次合唱比赛,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并于4月4日前完成预选赛并填报《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2),以便于安排集中培训。
报送方式:纸质版送至团委校园文化工作中心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1D);
电子版发至:xiaoyuanwenhua2013@126.com。
联系人:殷浩喆 15921018601
附件1:合唱比赛备选曲目
附件2: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比赛报名表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五四精神,构建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用高尚的艺术指导人,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现决定在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校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校园文化工作中心
三、主题
国之当歌
四、参赛对象: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学生组织
五、比赛时间和流程:
预选赛:
由二级学院自行举办初赛选拔,于4月4日前推选出一支优胜队伍进入决赛排练辅导阶段。
决赛:
5.6(暂定) 第十二周周二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比赛要求
1.各队伍人数不超过50人,不少于20人。参赛需演唱两首歌曲,从备选曲目中选择(见附件1),表演时间10分钟之内。
2.演唱时要求做到声音统一、演唱方法运用符合歌曲内容、节奏准确。鼓励分声部演唱,且做到声部均衡、和谐(加分项)。
3.演唱富有感染力,能够体现出歌曲的艺术性与音乐表现力。
4.每支参赛队须有一名指挥,指挥动作规范大方,节奏、手势准确。
5.钢琴伴奏。伴奏须与歌唱队伍配合准确默契(加分项)。
6.歌曲创新编排设计合理(加分项)。
7.参赛者歌唱状态积极,着装整齐统一,精神面貌良好。
8.观众方阵组织有序,出席率达到90%以上,遵守赛场纪律。
七、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演奖;创意奖;组织奖;优秀指挥;优秀指导教师等。
八、有关注意事项
各参赛队负责人由该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要求对合唱队伍的组织排练加强关心与指导,与校园文化中心工作小组紧密联系,推选有艺术特长代表和指挥参加专业培训。在充分展示出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同时,提高整体艺术水平。
各团总支接到本通知后望积极开展此次合唱比赛,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并于4月4日前完成预选赛并填报《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2),以便于安排集中培训。
报送方式:纸质版送至团委校园文化工作中心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1D);
电子版发至:xiaoyuanwenhua2013@126.com。
联系人:殷浩喆 15921018601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校园文化工作中心
2014年3月10日
附件1:合唱比赛备选曲目
附件2: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