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3 14:55

各学院、研究生部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精神,强化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优势,学习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在实践中践行真知、砥砺品质、提升素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本年度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法治中国 青年使命”实践活动

各实践队伍充分发挥我校法学专业的充分优势,通过开展普法宣讲、法制调研、法律援助等活动,将法治精神带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律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公平正义点燃希望之火。

2. “关注绿色生态,建设美丽中华”调研活动

各实践队伍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等方面展开调研,由点到线、由线及面,深刻分析我国出现的各类环境问题,提倡各实践队伍发现环境问题,立足于“我”,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发挥每个人的力量,携手共建美丽中国。


3. “关注民生,记录社会”调研活动

各实践队伍深入基层,体悟民情,通过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实地探访等形式,关注各类民生问题,了解民生之忧和百姓之需,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言献策。


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


各实践队伍可通过实地调研、文化宣讲等形式,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把握中华文明的精髓所在,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的关系,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奉献自己的力量。


5.其它


以上主题活动之外,鼓励个人或组队开展文化交流、实地调研、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认识社会、考察国情、服务群众、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工作进程


(一)第一阶段:学院层面选拔


1. 时间


2015年4月18日至5月12日


2.选拔说明


本年度将立项实践队伍分为院级队伍、校级重点队伍、市级重点队伍、国家级重点队伍,其中院级队伍选拔工作交由二级学院进行。


3. 具体操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以答辩形式开展选拔工作,评委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名专业教师。各学院按照队伍优秀程度进行汇总,并上报4支队伍参与校级层面选拔(4支参与校级层面选拔的队伍不得同时兼院级项目)。


4.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


(二)第二阶段:校级层面选拔


1.时间


2015年5月19日


2.参与对象


各学院推荐的4支实践队伍。


3.选拔方式


校团委将邀请相关专业老师担任评委,以答辩形式进行队伍选拔,根据答辩成绩确定市级重点队伍和国家级重点队伍。


(三)第三阶段:实践开展


1.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9月1日


2.注意事项


(1)重视安全:各实践队伍在暑期开展实践活动时,务必团结协作、保障实践安全,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学院及学校。


(2)加强宣传:鼓励各实践队伍借助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并做好媒体报道汇总工作。


(3)报送材料:实践开展阶段主要是电子材料报送,包括网络平台建设、简报、随队日记等


(四)第四阶段:社会实践结项及成果展示


1.时间


2015年9月至10月


2.结项安排


结项安排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支队伍(3支队伍可以是院级项目、也可以是校级重点项目)参加校级申报,校团委统一组织评审,获奖队伍的指导教师可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学生可推荐参评市级先进个人。


答辩要求:


①答辩形式包括PPT、DV等,答辩时应尽量体现队伍的实践特色成果。


②答辩人数不超过3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提问环节不超过2分钟。


③各队伍答辩最终分数为评审老师给出的平均分。


3.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结项材料报送。


(五)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1.时间


2015年10月下旬


2.奖项设置


(1)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2)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最佳项目奖


(4)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


(5)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6)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指导)教师


(7)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


(8)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DV


(9)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图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知实践,爱实践,好实践”的氛围,积极组织学院教师参与指导学生选题、组队及实践,为实践活动配备必要资源,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2.发挥优势,追求实效


各学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力求形成具有学院或专业特色、可持续建设的实践项目。


3.统筹资源,扩大影响


各学院可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践基地、校友资源、社会资源等,保障实践顺利开展,形成实践活动长效机制。鼓励学生利用报刊、网络、微博等多种媒体平台发布社会实践内容,扩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4.重视安全,排除隐患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实践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做好安全预案,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实践活动能够安全、有序、有效进行。★原则上去外省市开展社会实践须有本校老师带队。


五、更多信息可关注校团委网站“青春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官方新浪微博:“@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微信公众平台:“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以及人人公共主页:“上政社会实践”,校团委将在网络平台推出“实践季”系列活动。


六、相关联系人:


蒋存耀 李嫣云


联系方式:021-39225051转803  13701613780


E-mail:shupl_shsj@126.com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各阶段材料报送说明


  附件2:2013、2014年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最佳项目、优秀项目清单


  附件3:财务报销规定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