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代表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0 16:44

各二级学院团委:

共青团上海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8年4月召开。按照《关于共青团上海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经校党委、团市委同意,我校拟于3月13日召开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我校出席共青团上海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8年3月13日(周二)下午12:30(12:20入场完毕)

二、  会议地点

庸夫楼112

三、  会议内容

选举产生1名我校出席共青团上海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  会议代表及产生方法

按照有关规定,团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或常委扩大会议推选产生。召集代表会议的该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可以作为当然代表出席会议。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本次代表会议代表共37名,各二级学院推选3名代表(含当然代表)。

五、  会议代表及产生方法

召开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我校出席市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团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各二级学院团委认真填写《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于3月11日(星期日)12:0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uplzuzhibu@163.com。纸质版于3月12日(星期一)16:00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学活309)。会议代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协调好时间,务必准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请提供书面假条并由学院党总支签章。

 

联系人:孙留华  39225051

 

 

附件: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

 

附件-团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docx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