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723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二级学院党总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学风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考核原则

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使党建工作更具有操作性,更贴近和服务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更切合党员实际。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考核指标的设计理念上体现了 “四个结合”:(1)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2)定性指标与量化指标相结合;(3)工作布置与落实检查相结合;(4)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作用、特色工作等4项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又层层分解为12项二级指标:(1支部班子建设(2)支部自身建设(3)党内生活开展(4)经费保障(5)党员发展(6)党员教育、培养(7)党员管理、监督(8)服务大局(9)服务教学科研(10)服务人才培养(11)服务社会(12)打造品牌项目。

各党支部应根据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支部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上报党总支。

四、考核结果运用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评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可参加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考核优秀的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在晋职、晋级、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党总支。

五、考核方式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式为党支部自评、党总支考评等。

1、党支部自评。每年年末,党支部应根据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的规定要求,在听取本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连同记分表一并报党总支。

2、党总支考评。党总支在党支部考评的基础上,组织考评小组,采取听汇报、看材料、调查了解等形式,对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六、附则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