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准则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853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从事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师在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掌握撰写论文基本格式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选题规范

() 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学生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难度和分量适当,并且保证具备相应的资料等基本条件。

2.毕业论文应11题,不得两人或多人选做同一题目。

3.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

(二) 选题范围

1. 教研室应当及时组织专业教师制定《学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并保证选题的及时更新。

2. 学生选择毕业论文题目原则上应从该《参考选题》中选择,也可以自主选题。学生在《学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以外的本专业范围内选择毕业论文题目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所属教研室审核批准后,方可选作该题目。学生不能在本专业以外的范围内选择毕业论文题目。

3.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

1) 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 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 本科生难以胜任的;

4) 毕业论文写作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三) 论文选题可以选择的体裁和基本要求

1.学术论文:选题要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综合运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对选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2.案例分析:选题所分析的案例能够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案例发生过程所引发的争议问题能够反映一定的社会热点、难题;所分析的案例反映了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理论争议,尤其是能够体现作者对于学术前沿问题的思考。

3.调研报告:选题能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能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客观问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明确调研思路、方法、地点、相应实施条件,以及本人能直接参加并经努力能完成的调研任务。

(四)选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学生可以根据《毕业论文选题指南》选题,学院应通过召开选题指导会等形式,向学生简述毕业论文选题的体裁、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

学生选题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

指导老师的确定实施教师、学生双向选择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

选题结束后,有关教研室根据选题的落实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统计表》报送至教学秘书处。

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论文题目或指导教师进行调整的,需由提出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主任批准,报教学秘书处备案。

三、毕业论文开题规范

(一)学生确定选题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并按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该论文选题的依据及意义是什么;

2.该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文献综述,介绍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4.请简要阐述本论文的研究方案;

5.阐明该论文研究目标,主要特色及工作进度;

6.请说明撰写该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和五篇核心期刊论文。

(二)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即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四、 论文撰写规范

(一) 教师的工作要求

1.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收集相关资料,训练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的能力。

2.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相关答疑与指导。

3.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和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

4.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二) 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原则,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一旦发现套用和抄袭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

(三)各种体裁的论文撰写要求可参考如下标准:

1.学术论文: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原始文献使用比例高;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

2.案例分析:准确把握和阐述案例,对于案例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准确梳理和总结案例反映的问题,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关争议观点,进行必要的总结;结合所述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严谨的论证,明确表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观点;有充足的文献和其他案例支持;论文格式正确,注释和参考文献符合规范。

3.调研报告:必须是本人直接参加的调研成果;调研重点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客观,数据真实,资料翔实;调研报告交代调研的整个过程,写作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结构科学,建议合理。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五、答辩及学生成绩评定

(一)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论文质量,公正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二)答辩委员会由至少三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三)答辩包括论文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每篇论文的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依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评定成绩。学生对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

(四)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两天交教研室验收。

六.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一)毕业论文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学院和教研室对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各环节应符合本环节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才可开展下一环节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论文指导和检查工作,每次指导和检查结果应填写相关表格,对毕业论文的初稿和定稿至少进行两次指导,最后写出论文评语,给出论文成绩。

(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本校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实务部门有经验的人员共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论文一般不超过10篇。

(四)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写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五)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学院在论文定稿提交之后组织检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抄袭、剽窃不超过论文全文10%的,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

2.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或延期一学期答辩的处理;

3. 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答辩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