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679

为了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分制,更好地对学生实施因材施教,按照学校《本科生实施导师制办法》制定语言文化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 岗位设置

本学院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必须承担本科生导师职责。导师的安排可按师生双向选择与学院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方式如下:

本科生的导师制分为两个阶段:大一、大二为基础阶段,主要采取学生单向选择的老师模式:新生入学后,学院组织召开集体性质的师生见面会,导师们轮流做自我介绍,学生根据老师的研究专长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导师。每个老师限带7名学生。基础阶段导师制的工作重点是帮助学生打好英语基础,在此基础上,发掘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应用技能发展倾向。大三为专业准备阶段,学生对于自己的兴趣点和应用技能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清晰的定位,原有的基础阶段的导师制格局将自动解散,采取新的双向选择制:学生在大二结束前,就自主选择感兴趣的专业选修模块,并按照不同老师的专业特长,重新选择导师;导师也可根据对学生的了解和观察,挑选志趣相投的学生进行指导。对于专业技能方向不明确,难以自主选择的个别学生,学院从宏观层面予以协调分配。

二、 工作方式

(一)集体见面,每学期本学院教师至少要与所指导的班级同学集体见面一次,原则上安排在选课前,对所指导的学生就本学期的学习和下学期的选课进行辅导。

(二)学业咨询,每位导师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和面谈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学业,做到学生的全覆盖。

(三)优秀学生带教,通过双向选择,教师带教2-3名优秀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竞赛、创新项目等。

三、 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导师要重视导师工作,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填写好导师指导记录。

(二)本科生导师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导师指导工作的成效。

(三)本科生导师要分类开展工作。指导新生班教师要注重新生适应性教育;指导二年级的导师要注重学生学习目标的树立和学习方法的培养;指导三年级的教师要关注学生的考研和就业。

四、 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每年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

(二)导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考核的依据和参考。

(三)院每学年评选1-2名优秀本科生导师,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