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659

为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工作,明确教学管理人员具体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职条件

教学管理人员是参与我院教学具体事务,承担相应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具体包括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基本任职条件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思想端正。

(二)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学习教育科学,了解教育领域的新趋势、新特点,熟悉人才培养规律。

(三)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团结同事。

(四)有事业心,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院长

1.教学管理第一负责人。

2.负责召集主持教学指导工作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

3.研究和制定学院教学工作发展的重大规划、计划等。

(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针、政策、规定,拟订本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招生计划,对完成全院教学任务负直接责任。

2.组织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布置落实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资格、教学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3.组织全院性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全院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的审核。

4.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安排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等工作。

5.组织制订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审定教学实验内容,检查实验教学效果。

6.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帮助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8.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教学工作。

(三)教研室主任职责

1、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配合院落实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和上报工作。

2、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研讨、经验交流。

3、落实本教研室听课制度,并及时将有关听课记录上交院系。

4、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

5、其他工作:协助学院领导、教务秘书完成其他教学行政工作。

(四) 教学秘书职责

1.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助安排课程及教师聘任工作。负责学院相关教学信息的汇总、输入、核对和上报工作。

2.负责按教学计划的要求下达教学任务,协助教学院长及各教研室主任落实授课教师及教材选定;负责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排课工作。

3.配合校院实施教学检查工作、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收集教学信息,及时上报教务处;协助教务处实施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4、负责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学档案等;教学教材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负责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及答辩的安排管理工作。

6、其他工作:协助教务处、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完成其他教学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