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关于班委会及团支部换届选举 相关事宜的规定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7浏览次数:1588

在严格执行校团委关于班委会及团支部换届选举相关事宜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并报校团委批准,现制定语言文化学院班委会和团支部换届选举事宜的相关规定,望各班干部及有关负责同学严格执行:

1.前期准备工作: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到会;邀请嘉宾及相关人士;布置教室;

2.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由原班委、团支部成员及团委、学生会的监票人员组成;成员名单须报请团委批准方可生效,在筹委会中产生大会主持人一名;

3.制定大会议程:过程制定要求科学、合理,一经制定便不得更改;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议程;

4.成立监票组:设总监票人一名,由大会主持人兼任,设监票人一名,唱票人一名;候选人不得进入监票组;负责设计并发放选票;可自行制定相关计票规则,须报请团委批准方可生效;

5.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上报团委备案,由团总支具体负责公示工作:

附:《2004级和2005级班委会及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6.大会过程:

大会第一项: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

大会第二项:请上一届班长_______同学做工作报告;

大会第三项:请上一届团支部书记_______同学做工作报告;

大会第四项:主持人进行班委和团支部候选人简介;

大会第五项: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

大会第六项:班级成员投票,监票组公开唱票,统计选举结果;

大会第七项:主持人公布结果,新一任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发表就职宣言;

大会第八项: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