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7浏览次数:1767


为了及时准确向学校推荐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语言文化学院团委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参选班级资格:凡我院二、三、四年级的各个班级均可以参选。鉴于大一各班尚未满一学年,暂不参选。

第二条 评选过程:

一、评选工作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进行具体操作。

二、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分别提交一份工作报告,对上一学年该班班委会、团支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和总结,其中需包括每次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和照片及相关材料。

三、团委学生会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上交院团委审批。

四、审批结果采取公示制,公示3日内无异议,则上报校团委。

第三条语言文化学院团委对本办法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