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 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10


为了做好2023翻译硕士(俄语笔译)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我校翻译硕士(俄语笔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翻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3翻译硕士研究生导师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请的具体条件请查阅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附件1)。

3.校内、外申请人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和具体工作应与我校俄语笔译研究生培养方向方一致或相近。

4.校内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校外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3)。 表格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并提交近三年(202041日——2023331日)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审核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予以返还,复印件留学院存档。

5.校外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原件。

6.学院召开学科组会议初审后,投票产生拟聘任硕士生导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7.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附件5),提供个人最新简介一份,简介中需写明个人主要研究领域和专长。提供简介的目的有二:一是学生选择导师时,方便查阅导师的信息;二是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研究方向科学地进行导师分配。

特别提醒:上述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提交。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5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语言文化学院A1-206办公室老师(电话:39227117,电子邮箱:mayejun00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加1: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23).docx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doc

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2023).docx




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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