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进我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实际,按照“分类管理、优化结构、合理流动、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特制定《上海政法学院岗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相关教师对本《征求意见稿》若有建议或意见,请将相关内容填写至《上海政法学院岗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表)》(下称《意见表》),并于2016年12月21日前发至邮箱97368690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岗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岗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