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3-22浏览:901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了激励全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校整体科研水平,为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上海市哲社等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做好前期工作,现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校级课题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启动我校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所申请项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

(二)对所申请项目已经具有相应的初步研究成果;

(三)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额度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一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申报2022年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二)申请人不得与校外人员合作申请本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项目以及校级课题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有历年来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以取得结项通知书为结项依据)。

(五)原则上不支持教授申报本项目

四、材料报送

(一)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与《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表》(请申请填写,申请书文件名称:校级+姓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二)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421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周期与结项要求

(一)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到科研处签署项目立项协议书。

(二)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三)校级科研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获取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拟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结项成果材料须含有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一篇CSSCI期刊论文,或发表于一般期刊的论文至少三篇。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须有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

(五)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免于结项考核,但仍需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穆丽丽;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77,18939950092

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附件1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2022年).docx

附件2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表.xlsx

科研处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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