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论坛第八期实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6浏览次数:192

 

讲座题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构建与运行

时间:2013.12.24

地点:庸夫楼 模拟法庭

主讲人:南京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张少华

主持人:侯怀霞教授

记录人:孙立达

参加者:法律学院人民调解1341、卓越1341全体同学,法律学院研究生

会议内容:

主持人:今日做客我们第八期卓越法律论坛的是南京司法局的张少华处长,张处长先前已被聘任为上海政法学院的兼职教授,今天也是履行教授职责为我们带来讲座。张教授长期从事第一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领导、管理工作,无论是理论还是实物都对于人民调解有深入研究以及独到见解。下面掌声有请张教授为我们做讲座。

张少华:感谢侯院长的溢美之词。今天讲座主要将我在工作中探索实践的思考心得与大家分享,一起来探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构建与运行。

我国于1994年实行医疗改革,经过整整20年的时间,基本明确改革不成功,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有的改革失败。面对医患纠纷,中国式的处理为什么总是失效?有没有什么办法机制能缓解日益严重的医患矛盾呢?这是今天我们主要讨论的两个话题。

话题一:两个根本原因——医患纠纷的社会背景和复杂机理。

导致中国的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与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我国启动医疗体制改革以来,明确提出要减轻财政负担,在改革的实际操作中,是引导、鼓励医院多赚钱,对药品市场和医院运行进行市场化,所谓“以药养医”。直接导致以下问题的的产生:

1、看病难: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

2、看病贵:过度医疗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3、受骗感:医院竞争做虚假医疗广告;

4、事故多:一些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5、乱猜疑:患者不懂医学;

6、沟通少:一些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

此外,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医疗纠纷进一步激化。发生医患纠纷有三条处理渠道,一是医患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调解,三是到法院诉讼解决。三条渠道都有障碍,导致大量医患纠纷寻求法制外方式解决。我国的法律与法规相互冲突使得医疗纠纷赔偿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医患矛盾无从解决。

无论是理论层面、法律层面,还是具体操作层面,我国当今的医患纠纷就是一个“乱”字。法律与法规相互矛盾,医疗事故鉴定成摆设,行政处理难有作为,医院内部管理难以自律,患者不信任医疗机构。

由此可见,导致医患纠纷多发的根本原因是医疗体制问题,导致医患纠纷激化的根本原因是法律制度问题。从纠纷化解原理上讲,既不能源头预防,又不能及时化解,纠纷不断激化、不断升级,结果必然是由民事纠纷转变为刑事案件。

话题二:一条补充渠道——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构建与运行

只有找出原先制度的缺陷,才能明确设计新制度的方向。

原有制度

缺陷

医患协商解决

1、信息不对称 2、缺乏信任 3、容易冲突

卫生行政调解

1、缺乏信任   2、难以平衡双方利益

法院裁决

1、经济成本高 2、耗时长   3、不信任事故鉴定  4、执行难

现今创设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人民调解主要有以下优势:

1、人民调解是群众性组织,具有自治性质,与医患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具有较高公信力;

2、人民调解不收任何费用,医患双方都不需要付出成本,尤其被患方看重;

3、人民调解程序简便、灵活快捷,容易平衡利益;

4、人民调解具有较强法律效力;

5、人民调解容易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衔接配合,形成综合化解纠纷效能。

但是,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一样,也有缺点,在处理医患纠纷问题上,必须解决专业难题。

南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34月底,全市共接待群众4860批次、19400多人次,受理纠纷3565件,已调解成功3423件,涉及赔偿补偿金额约9803万元(患者初期要求赔偿约20400多万元)。另外,在接待咨询中,共解答患者医学、法学问题6830多人次,通过宣传医学和法律知识,进行劝说疏导,释疑解惑,使患者明确放弃诉求的81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从上述数据中很清晰得看到南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取得的实效,发挥主渠道的作用。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节约了司法成本,法院同类案件下降60%,不仅减少了群众诉讼负担,而且促进医疗单位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总的来说,人民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医疗责任保险作为经济风险分担机制,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在解决医患纠纷中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能,就当相互配合,同时推进。

人民调解独特优势的发挥,取决于医患双方对其认识和利用的程度。对于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要有正确定位:不强行调解,不包揽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必须解决“中立性”、“专业性”与“保障难”三个基本问题,如此,就能具有“权威性”与“实效性”。

学生提问:张教授介绍了很多人民调解的优势所在,而在我看来解决医患纠纷的关键还是在于医疗体制改革以及药品市场管理,人民调解机制只能起到缓解的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张少华答:彻底解决问题首先要确定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向,其次是鼓励私营医疗机构进入,最后是加强医疗保障建设。但必须明确一点:即使在未来医疗改革成功也无法避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的机制永远会有发挥作用的地方。

主持人:张教授用自己20年的实践、思考带给我们一场内容精彩丰富的讲座,告诉了我们很多新鲜的信息,例如:医院安保联防制度,这是我们从书本上所无法学到的内容。张教授还特别提到调解员专职化,为同学未来就业提供了一个选择方向,其中有关调解员解决中立性、专业性、保障难等基本问题都有深入研究的价值。最后,再次用掌声感谢张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