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法律学院在庸夫楼模拟法庭举行第十二期卓越法律论坛,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刘士国教授来给我们主讲“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的法理”。本次讲座由民商法教研室王康副教授主持,14级卓越法律人才试点班和人民调解班的学生共同参加。
讲座中,刘教授从“我国重金属环境污染现状和特点”、“我国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现状”、“国内外研究现状”、“环境权理念”、“污染者负担原则”等五个方面展开,从敏锐的视角由点带面详细的向学生们介绍了现阶段环境污染的严峻现实,刘教授全新的观点让学生们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在现场提问环节中,同学们就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提出自己的疑问,刘教授一一耐心地作出了详解,大家都被刘教授独特的学术魅力所折服,现场掌声雷动。
最后,王康副教授为本次讲座进行点评。他说,作为法学专业学生要对眼下的社会现状有敏锐的洞察力,而重金属环境污染的防治又是眼下最棘手、最严峻的社会问题。我们要向刘教授学习,将书本上的法学知识学以致用,勤于思考和创新,为成为卓越法律人才不断努力奋斗。(蔡怡黎撰稿 陶源摄影)
法律学院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