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在南京市栖霞区顺利揭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0浏览次数:10

    2014年11月7日,法律学院侯怀霞教授等一行三人到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调研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现状。参加调研会议的有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南京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张少华、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局长卢静、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副局长崔雨笛、法律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任学强副教授。会议由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副局长崔雨笛主持。

       本次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法律学院学院院长和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局长卢静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会议第二阶段。首先,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局长卢静认为,栖霞区司法局建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意义重大,可以更好的服务栖霞区司法工作,同时在科研方面也希望法律学院的师资能给予支持和帮助,双方在诸多方面可以进行深度交流与合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

        接着,双方人员就人民调解专业方向的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友好务实的交流。其中人民调解专业方向的学生实践实习,栖霞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理论学习等方面的具体事务进行了磋商。

       最后,法律学院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进行总结。她说,高校的重要功能中就有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法律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紧紧依托实务部门,向其输送人才,学习实践经验。人民调解专业方向的建设要与实务部门紧密相连,紧紧围绕“五共”的要求进行落实。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与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山水相连,文脉相通,优势互补,合作基础良好,相信通过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会更加进一步促进双方的合作共赢。(丁明强撰稿、摄影)

法律学院

   201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