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法律学院在山东省莱芜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法律学院院院长侯怀霞教授、党总支书记文立月、副院长杨向东副教授、莱芜市司法局局长吕玲、莱芜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刘丰生出席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活动由莱芜市司法局副局长韩公胜主持。
首先,侯怀霞院长与刘丰生主任共同签订“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接着,侯怀霞院长与吕玲局长共同为“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揭牌。
会上,吕玲局长表示,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人民调解专业方向在全国人民调解领域影响较大,为人民调解事业输送专业人才。莱芜市成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在山东省的首个“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是对莱芜人民调解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莱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事业的鞭策。希望通过“大学生实践基地”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实践教学、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方面的深入合作。
最后,侯怀霞院长进行总结。她说,莱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山东省业内十分优秀,获奖无数,影响广泛,为莱芜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法律学院在山东省有优秀生源,建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就是为山东籍学生提供优质实习就业平台。希望今后双方共同促进、优势互补,在实践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专业培训等方面继续加强深入务实合作,为培养出社会认可的卓越法律人才而努力。(丁明强撰稿/摄影)
法律学院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