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召开“民法典编纂前沿问题暨民商法学科发展”研讨会
2015年11月3日,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在B2-110会议室召开了“民法典编纂前沿问题暨民商法学科发展”研讨会。来自上海市高校的知名法学教授,我校法律学院文立月书记、杨向东副院长以及石春玲教授、翟新辉副教授、王琳副教授、李寒劲博士、王康副教授等民商法学科教师,以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主持。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就民法典编纂进程作了介绍,并就民法基本原则、主体、法律行为、时效、人格权立法等有关重大疑难问题、争议热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华东政法大学李霞教授就老年监护问题发表了看法。上海财经大学朱晓喆教授认为,民商法是法学基础学科,物权法和债权法更是学科根基,各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表现出相应特色,加大建设力度。隆安律师事务所林宪民律师结合自己长期的法官、律师实务经历对我校民商法学科建设提出了有益建议。我校民商法学科教师也就相关议题发表了看法。
侯怀霞院长最后表示,民商法学科发展应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希望进一步借鉴国内著名大学法学院和政法院校民商法学科发展的成功经验,促进与实务界的交流与合作,以推动我校民商法学科发展提升,有助于复合应用型民商事法律人才的培养。
(于世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