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在天津市隆重举行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9浏览次数:11

 

 

法律学院在天津市隆重举行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11月5日,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在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隆重举行“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这是法律学院与上海、山西、江苏南京、福建南平、安徽宣城、山东莱芜等省、市优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对共建的同时,又在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天津市医调委建立的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党总支书记文立月;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劲松、医调委主任欧阳澍、基层处处长杜军和医调委各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福建南平市、江苏南京市医调委主任龚选民、张少华等领导应邀参加了揭牌仪式。医调委职能部门宋迎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劲松与文立月书记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揭牌。侯怀霞院长与欧阳澍主任分别代表法律学院和天津市医调委双方签订了“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欧阳澍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上海政法学院在天津市医调委建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是适应现代大学教育发展,让大学生进一步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当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有助于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共同促进医患纠纷疑难案件的解决。他表示,将会对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给予全面帮助。

 

  文立月书记在发言中对法律学院在天津市医调委共同建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表示热烈祝贺,对天津市司法局领导给予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法律学院与天津市医调委共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增进了学院人民调解专业与天津市医调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了大学生对人民调解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推进了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揭牌仪式结束后,法律学院、天津市医调委和福建南平市、江苏南京市医调委应邀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召开了座谈会。欧阳澍、龚选民、张少华等领导分别就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经验、安排指导学生实践思路、方法和打算作了广泛交流。侯怀霞院长在总结中指出,天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国业内成绩卓著,而且涌现出了一批优秀调解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基础,法律学院在天津有优秀生源,天津市医调委将为当地生源学生提供更加优质实习就业平台。期望今后双方共同努力,与各实践教学基地一起,在实践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专业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为培养出社会认可的卓越法律人才而努力。

 

 

法律学院

2015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