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召开“法律职业与专业教学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9

 

法律学院召开“法律职业与专业教学研讨会”

 

       11月17日下午法律学院召开了“法律职业与专业教学研讨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副处长陈风光,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党总支副书记闯晓燕。本次会议由法律学院副院长杨向东副教授主持,法律学院全体教师参加本次研讨会。

       本次会议分主题交流和自由交流两个阶段。关保英副校长致辞,他指出教学改革是大势所趋,我们应积极探索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法律学院教学实力强、科研质量高,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能够及时对接学校教学改革。陈风光副处长针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教学团队、导师制、实践教学等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侯怀霞院长结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十三五”规划》,对我院教学改革的基本方案做了介绍,并提出全体教师结合学校实际,围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中心任务,献言献策,群策群力,全面发展。

       会议中,各个教研室选派了8名教师发表自己的观点。其中,宪法行政法教研室王卫明副教授结合域外法科教学,提出了建立“4+2”或“3+1”模式。法理教研室邹彩霞副教授指出了法理学课程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民商法教研室翟新辉副教授指出,“十三五”期间,民商法课程应重点建设,要强化民法分则的教学。诉讼法教研室徐扬老师讲到了小班教学应适当推进,要考虑课程的性质与特色。知识产权法教研室曹阳副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法课程体系应加以优化,突出实务。其后,各位老师进行了自由交流,大家认为,教学改革应回归教育本质,将原理与实务有效结合。

       最后,杨向东副院长对本次会议总结,指出本次会议对接学校的教学改革,关系到法律学院的“十三五规划”。我们能够结合学院的专业特色与课程建设,深入研讨,将有利于我们教学改革的推进,进一步的明确目标,创新思路,能够为全面提升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