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徐汇基地共建暨揭牌仪式在我校法学楼B2-110顺利举行。徐汇区司法局副局长黄俊艺、徐汇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鸿歌、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党总支书记文立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法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闯晓燕主持。
会上,徐汇区司法局副局长黄俊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鸿歌分别与法律学院侯怀霞教授进行签约仪式,并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随后,黄俊艺副局长、王鸿歌主任分别介绍了徐汇区人民调解、医患纠纷的现状和发展模式,并对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后,双方在实践探索、理论研究、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深入合作给予厚望。黄俊艺副局长表示徐汇区在司法实践上迫切需要专业的人民调解人才,并热切期望上政学子能够到徐汇区基层司法实践中进行实习、见习、就业,徐汇司法局将为上政学子从“法律的人”向“法律人”转换进行最后一公里的助跑。
最后,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讲话。她说,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开启了法律学院与徐汇区合作共建的序幕,希望双方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模式探索等方面进行深入务实合作,共同为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调解人才而努力。(徐超撰稿/摄影)
法律学院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