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下午14时,由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人民调解协会、上海政法学院主办、栖霞区司法局和栖霞区人民调解协会协办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南京市栖霞区委党校多功能厅顺利举行。南京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副局长李世刚、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局长卢静、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副院长杨向东、王康教授、孙青平副教授,以及来自南京市各区的司法局领导、恒泰保险经纪公司领导参与此次研讨会。会议由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世刚主持。
会议伊始,栖霞区司法局局长卢静介绍了栖霞区“三区融合”的现状,并用智慧、实业、实干三个词语加以概括。随后,南京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讲话,他指出深化政校合作是提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水平的重要渠道,保持中立性和专业性有着重要意义,应当科学地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南京市正在推进“三共机制”,应继续加强政校沟通,推动医患纠纷理论研究。
会上,各实务部门和理论专家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首先,上海政法学院王康教授介绍了我国医患纠纷现状和国外调解模式,指出应结合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合理的医疗体制改革,更应重视社会信任体系的培育,以发挥调解作用。而后,鼓楼区、高淳区、浦口区、秦淮区、栖霞区各地司法局领导分别分析了当地医患纠纷调解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另外,恒泰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陈缨作为保险公司代表,介绍了医患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的模式,栖霞区卫计局副局长汪厚忠作为医疗代表,指出医患关系出现的原因和调解中应注重的问题。上海政法学院张西恒博士就医患调解统一与分散、制度化与非制度化之间的关系,和医调委能否成为独立法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南京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张少华对医患纠纷调解的基层探索提出了重要建议。会上还播放了南京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专题片,之后南京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副处长徐玲梳理了下一步医患调解存在的问题,应加强“两个协调”和“三个亮点”,实现调解应当发挥的作用。最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做最后点评,她指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模式研究应当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理念运作模式的更新。
此次研讨会实现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在理论和实务上的深度融合,为解决医患矛盾和纠纷提供了司法助力和智慧支持,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张露撰稿、秦怀珠摄影)
法律学院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