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驾驭能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7浏览次数:10

        4月25日下午,法律学院在庸夫楼101举办了学术和实务相结合的卓越法律论坛,论坛主题为“刑事庭审驾驭能力”。本次论坛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长齐素大法官、我院兼职教授、利歌律师事务所柴小雪主任。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论坛,民商法、卓越和人调专业学生参加。

        论坛伊始,侯院长为齐素法官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宣布齐法官正式成为我院兼职教授。颁发仪式后,齐素法官以自己培养的学生助理为例“现身说法”,引出了本次论坛的主题“刑事庭审驾驭能力”。

        首先,齐素法官阐明了为何要讲庭审驾驭能力,她认为这个驾驭能力,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职能和深化司法公开等的需要;其中,齐法官以自己主审过的“河北聂树斌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等案”为例,重点介绍了“六个意识,并强调了“庭审功能意识”。

        其次,齐素法官介绍了庭审驾驭能力的概念、特征和庭审成功的标准。她表示,这个能力是每个法官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之一,是法官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的标准之一。就庭审成功的标准而言,她重点介绍了庭审法官的标准,她认为法官要有“家国情怀”,正确行使自己的审判权。

        再次,齐素法官对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她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有协调和应变能力,对于安全性、突发性的事件,尤其是意外情况,法官应当从容、镇定、适时地予以处理。

        最后,利歌律师事务所柴小雪主任对本次论坛进行了精彩点评。她对齐法官的论坛内容表达了感谢和赞美之情。她认为,齐法官将刑事庭审中的理论与实务完美结合,特别“家国情怀”的理念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个人学习。柴主任总结到,法律人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做人,其次才能做“法律人”,要有清晰的法律思维、良好的处世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好自己法律人的本职工作。

        本次论坛,齐素法官用幽默风趣的“法言法语”向同学们介绍了刑事庭审驾驭能力,用循循善诱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使在座的每位同学更好地学习了刑事庭审的相关知识,牢记了法律人应该具备的能力和思维,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论坛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