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430会议室顺利举行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仪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吴耀君庭长、立案庭陈佳玉副庭长、12368平台办曹云霞副主任与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康教授、法律学院辅导员李语熙参加本次签约揭牌仪式,仪式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陈佳玉副庭长主持。
吴耀君与侯怀霞签订《共建协议》,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王康为吴耀君、曹云霞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侯怀霞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以及法律学院的特色。她表示法律学院与高院立案庭渊源已久,近年来也不断有毕业生在高院12368平台就业工作,此次经过磋商达成共建意向,可以巩固已有合作基础,开拓更多合作方式,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实现合作共赢的效果。
吴耀君希望藉由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实现互惠互利,在调研文章、课题研究等方面尽可能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在高度、广度、深度上实现新的突破,并希冀合作发展能越来越好。
此次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既有利于将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更有助于推进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为法律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增砖添瓦,为法律学院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李语熙 撰稿、摄影)
法律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