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程序的规定,经校内导师组推荐、审议并表决,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增补初审通过名单如下:
沈 贝 刘琳青 李 敏 刘 辉 何友胜 丁国利 李鹏飞 程小勇
张 玖 胡起达 陈会平 张 原 薛文成 陈 敏 周兰萍 陈德志
李华文 徐晓庆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22日
法律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发布者:胡飞宇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1001
依据《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程序的规定,经校内导师组推荐、审议并表决,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增补初审通过名单如下:
沈 贝 刘琳青 李 敏 刘 辉 何友胜 丁国利 李鹏飞 程小勇
张 玖 胡起达 陈会平 张 原 薛文成 陈 敏 周兰萍 陈德志
李华文 徐晓庆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22日
法律学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