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法律学院于综合研究中心107会议室举办第75期卓越法律论坛——“愿景:东方一枝花盛开不凋零”。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仇建良受邀作讲座。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主持本次论坛,梁德阔教授担任与谈人,我校师生共61人聆听讲座。
讲座开始前,侯怀霞提出,法律学习尤其应当注重实践性,即如何将知识运用至实务中,希望同学们珍惜学院提供的学习平台,加强自身专业能力。
在讲座中,仇建良从理与行这两个切入点,深刻阐释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者应当具有的品质与专业素养。他指出,调解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挺在前面”的非诉讼调解机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着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因此,调解工作应当讲次第、通情理,融法律于情理之中。相应地,人民调解工作者更应当注重提高自身修养,不仅仅是指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个人的文化修养,真正使调解工作达到高效、便捷、低成本。
仇建良在阐释何为“理”之后,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具体案例,剖析了如何将“理”融于“行”。人民调解工作者应当首先心地光明,由此才能见地清晰,提升办事效率。他尤其指出,我国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国家,人民调解与人民始终密不可分,而调解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维稳作用,因此,调解工作者应当时时刻刻有信仰、有修养,在充分尊重人民的自由与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实现人民群众的多元诉求。仇建良也对在座的同学们提出了自己的愿景,即希望同学们成为一个能立志、立长志、有信仰的法律人,在学习了法律知识后,时刻明理践行、知行如一。
在与谈环节,梁德阔指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首先应当具有同理心,其次要擅长注重时间及空间上的转换在调解中的运用,抓住实际中的关键与需求,注重沟通以及调解主体间的结构洞现象,强调工作中的关怀与情感技巧,运用多种方式实现矛盾纠纷的和谐化解。期间,部分同学就讲座中的案例以及调解工作的一些疑问进行提问,仇建良也一一作了解答。
梁德阔对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高度评价了仇建良重点明确,内容丰富的演讲。他希望同学们能够始终牢记,人民调解是扎根于人民、扎根与民间的工作,要将法律与自身素养相互促进与融合,常怀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讲座结合具体调解案例及相关工作经验,对调解工作者所应具备的素养条件乃至于人民调解工作之于社会治理的深刻意义做了深刻阐释,同学们受益匪浅的同时,也对今后学习生活中如何将调解理论联系于实务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黄兆绮 撰稿、摄影)
法律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