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刘士国教授作“《民法典》人格权编重点条文解析”讲座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3606

   11月17日,法律学院、民法方法与案例研究中心法学楼B2-110会议室举办第79期“卓越法律论坛”,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刘士国教授作了主题为《民法典》人格权编重点条文解析的学术报告本次论坛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康教授主持,60名师生出席

   刘士国首先对《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重点条文进行解析,指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一款通过列举的方式表述人格权概念,诠释其系维护人格尊严所必须的权利。然后,刘教授分析了自然人的人格权和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并对民法典人格权编中有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的具体条文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引导大家对安乐死与尊严死、器官捐献、性骚扰、基因编辑等诸多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与思考。最后,刘士国以《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为基础,通过该条第二款表述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的角度出发,对人格权的权利内涵与立法目的进行论述,引发同学们对人格权的抽象意义与立法目的的深层思考。

在现场提问环节,刘士国就同学们提出的“如何理解人格权编在《民法典》中的编纂顺位”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

讲座接近尾声之时,王康对刘士国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鼓励同学们要多加思考,充分消化本次讲座的内容,深入理解《民法典》人格权编具体条文的内涵及意义。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增长了有关《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相关知识,加深了对人格权的思考,在座同学们受益匪浅。(胡紫仪、薛敏 撰稿 杜诗诗 摄影)

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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