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讲坛第23讲:上海财经大学朱晓喆教授作“民法典与金融交易规则的变化”讲座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10

11月24日,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法律学院在线举办了前沿讲坛第23讲。本次讲坛有幸邀请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朱晓喆教授,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作主题为“民法典与金融交易规则的变化”的学术研讨。本次讲坛由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康教授主持,有130余名师生参与本次讲坛。

朱晓喆在讲座开始分析了《民法典》在格式条款、情势变更原则、金钱债权的可让与性、典型金融合同等的具体变化,阐述了《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的相关条文的变化给金融交易带来的有关影响。其次,朱教授就担保规则与金融担保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包括《民法典》在动产抵押情形下登记对抗规则的发展与变化其他担保物权的登记与优先顺位的变化,特殊的超级优先权等问题。然后,朱晓喆谈到担保物权呈现出了自由开放化的趋势,并分析了《民法典》在流抵、流质规则方面较之《物权法》的变化,以及《民法典》进一步放宽担保对象等问题。最后,朱晓喆强调《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很多金融交易规则都有指导意义,对实践中的一些复杂的交易问题的处理,可以从《民法典》中寻找相关规则。

在现场提问环节,朱晓喆也为同学们认真解答了有关浮动抵押规则、核定信用额度、交易中出现的合同联立等问题。

在本次讲座尾声,王康对朱晓喆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朱教授谈到的有关学习民法的方法论,提升自身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民法典》中与金融交易规则相关的条款有了系统性认识,对相关民法条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在学习法学、研究民法的方法论方面获得了宝贵建议。(田晨凤 撰稿)

科研处、法律学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