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学院2022年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了做好2022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愿申报,并经法律学院校内导师推荐。

2.申请的具体条件请查阅《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办法》(附件1)。

3.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与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政府法务、民商法、知识产权、企业合规风险治理)一致或相近。

4.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上海政法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4),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

5.学院召开导师组会议初审后,报学校硕士点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请推荐人于10月13日前将申请人的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法律学院B2-210办公室马腾跃老师(电话:39227369),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alvxi3922736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办法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尽职情况表

法律学院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办法.docx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尽职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