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程序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法律学院相关硕士点审核、硕士点学科组审议并表决,法律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初审通过名单如下:
一、学术硕士研究生导师
法学理论专业:张善根
二、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1.法律硕士政府法务方向:黄辉
2.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江晨
3.法律硕士企业合规风险治理:梁德阔
公示期:2021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
法律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2126
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程序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法律学院相关硕士点审核、硕士点学科组审议并表决,法律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初审通过名单如下:
一、学术硕士研究生导师
法学理论专业:张善根
二、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1.法律硕士政府法务方向:黄辉
2.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江晨
3.法律硕士企业合规风险治理:梁德阔
公示期:2021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
法律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