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22-04-10浏览次数:10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了做好学校各学位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研究生导师(校内导师)的增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各学位点硕士生导师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请条件请查阅《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办法》(附件4)。

3.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研究领域属于我校确定列入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的学科、专业领域。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

5.申请人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附件2),《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附件3),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及一式两份纸质版。

6.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来(2019年4月至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电子版,纸质材料待进校后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予以返还,复印件留研究生处存档。

7.各硕士点初审后召开学科组会议,审议并表决,形成会议纪要,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会议纪要、公示截屏、申请表、简况表、科研情况汇总表、科研成果复印件等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复核,纸质材料后续补交。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4月15日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falvxi@shupl.edu.cn,4月28日16:00前学院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uplfy8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附近3: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办法

      研究生处 

    法律学院       

2022年4月9日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22).docx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2022).docx

附件3: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2022).xlsx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办法.docx

法律学院-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