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 重实践主题教育我先行 ——法律学院(调解学院)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出征

发布者:汪潇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11


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通过开展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突出把“学思想”“重实践”落实到法学人民调解实践教学行动中,使之成为破难题、解民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4月25日,法律学院(调解学院)做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者——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暨学院“律宏奖教(学)金”颁奖仪式在校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隆重举行。校党委副书记、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刚,校学生工作部部长丁永建、合作发展处处长王晓宇,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石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吕升昂、党工委副书记季洪雷,上海律宏(湛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冬艳等领导、法律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学校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深入基层,指导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为切入点,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积极拓展法学特色专业优势,精心策划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鼓励学院拥有法学知识和有志于调解工作的同学们走进乡镇街道,参与社区调解与多元解纷工作,引领青年学生成为弘扬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践行者。

 刘刚同志在实践活动出征大会上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的实践举措。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切入点,将“专业发展+学生实践+思政育人”三者紧密结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和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既继承弘扬了“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又创新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是一个有深度、有温度、有创新的品牌活动。

仪式上,法律学院辅导员王元以“自主”、“多元”、“励志”为关键词介绍了本次专项实践活动的背景意义、整体架构和活动预期;


调解教研室教师代表赵园园副教授发言,要进一步教导学生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拥护者,践行者,传承者,实践者,期待学生去拼搏创新,用心去研究“枫桥经验”;


学生代表韩露表示通过“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走进社区专项实践活动”,将自身的专业知识与调解技巧运用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立志将上政学子的个人力量汇聚到法治中国建设中。


作为第一个达成合作意向的实践基地代表,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吕升昂主任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枫桥经验”的现实意义出发,肯定了本次专项实践活动对于街道法治建设以及同学专业见习的积极意义,希望调解志愿者队的同学们心里有群众,手中有技能,脚下有道路,并表示街道将全力支持学校工作,为未来的调解人才培养发挥作用。

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季洪雷为石泉路街道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实践基地揭牌。

会上举行了“律宏”奖教(学)金颁奖仪式,上海律宏(湛江)律师事务所黄冬艳主任感谢了上海政法学院数年来对律所的大力支持和人才输送,期望学生们可以珍惜学校所给予的宝贵机会,不忘回馈母校,回馈社会。


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介绍了律宏奖教(学)金的设立背景及2021-2022年度评选情况,并向获奖教师和学生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


最后,刘刚同志向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队长吕铭和同学授旗并宣布出征仪式圆满落幕。

大学生调解志愿者队的同学纷纷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寄语广大青年,“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将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把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走进社区活动思考的过程、专业知识学习的过程、调解技能实践的过程,将法学调解知识转化为破难题、促发展、解民忧、办实事的生动实践。(王元 撰稿/王者 摄影


法律学院(调解学院)

2023年4月25日